依据《安徽省动力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运用清算和2021年协议签定作业的告诉》(皖动力新能函〔2021〕7号)文件要求,经安徽星斗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,现将我县两家生物质电厂2021年2月份收买秸秆数量和应补助金额公示如下:
1、光大生物动力(灵璧)有限公司收买秸秆6424.18吨,应补助金额233660.70元;
2、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收买秸秆5427.43吨,应补助金额173478.30元。
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作业日,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9日,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贰言的请拨打电线日